佛山市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的申请
如发现属下居民(村民)患有佛府办[2002]127号文件规定的30种危重疾病时,可到佛山总工会申请“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并按下列要求协助申请人备齐有关材料,尽量避免病人多次往返。
1、佛府办[2002]127号文件规定范围的30种疾病:
肾透析、肾移植、骨髓移植、安装人工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心脏冠状动脉支架,心导管瓣膜球囊扩张术、心导冠状动脉成形术、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射频消融术、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严重的脊髓疾病引起的肢体瘫痪、恶性肿瘤住院治疗、长期昏迷的植物人、重度以上的烧伤、严重的持续发作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并呼吸衰竭心...全部
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的申请
如发现属下居民(村民)患有佛府办[2002]127号文件规定的30种危重疾病时,可到佛山总工会申请“特殊病种疾病医疗救助”,并按下列要求协助申请人备齐有关材料,尽量避免病人多次往返。
1、佛府办[2002]127号文件规定范围的30种疾病:
肾透析、肾移植、骨髓移植、安装人工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心脏冠状动脉支架,心导管瓣膜球囊扩张术、心导冠状动脉成形术、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射频消融术、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严重的脊髓疾病引起的肢体瘫痪、恶性肿瘤住院治疗、长期昏迷的植物人、重度以上的烧伤、严重的持续发作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并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移植、肝透析、强直性脊椎炎、多器官损害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重度糖尿病、原发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颅脑损伤、重度脑梗塞昏迷、脑瘫、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格林巴利氏综合证)、多发性骨髓瘤等重危疾病。
2、申请该项救助时必须带备的资料:
①“特殊病种疾病救助申请表”可到本办公室领回填写。
②如实填写“佛山市特殊病种基本医疗求助申请表”内的申请人基本情况。“疾病诊断、治疗经过”栏到经治医院请主诊医师填写,并到医院区教科盖章。
“单位或居委意见栏”,由居委会或单位详细填写申请人经济情况后,提出意见,签名盖章。
③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家庭户口薄、特困人员医疗照顾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失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带原件备查。
⑤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工作的到所在单位写证明,无工作的到所在居委会写证明)。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孙、媳、未婚女儿及共同生活的已婚女儿、女婿。
⑥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参保人员凭社保费用结算单、人保理赔的理赔单;非参保人员凭出院费用发票,并附费用明细清单。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已用发票原件报销总价费用的,应有村委会在发标影印件上证明实际报销的具体金额并盖上公章)。
⑦申请人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及领款手续的,应有书面“委托书”,并请居委会证明,带齐双方身份证,方能接受办理。
3、特殊病种疾病救助金的申请和发放以年度计算,每年救助上限不超过3万元,每年截止申请日期为当年年末的12月25日,截止日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转入下一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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