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佛山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佛山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全部回答

2017-09-29

62 0

   1、《律师法》(2007年修订)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   2、《关于委托下放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权充实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通知(试行)》(粤司[2010]183号)“一、委托(下放)司法行政管理权内容(一)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的批准委托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行使。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