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遗产

律师请进

婚前证券账户60万,结婚3年炒股获利40万,账户上共有100万,请问,其中获利40万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全部回答

2007-07-18

0 0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炒股所得收入应为第三项,即“经营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处理,即一人一半。由于该股金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出资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利息的一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

2007-07-18

41 0

属婚前个人投资的收益,应该是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该给对方适当补偿,但,是不是出资一方适当得到较多份额,则属法官酌定范围,你方如果认为应该多得,应该提供你方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007-07-17

13 0

40万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根据我国婚姻法应该算夫妻共有财产.

2007-07-17

9 0

该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可以肯定是。。。

2007-07-17

10 0

算的,可以参照婚姻法的规定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遗产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遗产
遗产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