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一二手房,现房东在浙江,委托亲属全权代理,在浙江公证过:买卖、房地产过户等有关手续,全权委托XXX办理,受托人在上述事项中所作的决定和在有关文件、合同上的签字,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委托书上的地址是售楼部的地址(有该小区的全名),售楼部地址和现在小区地址有区别,但是房号一致。
我的疑问是:1、公证时,受托人不在场,没签名,那么公证书是否有效?受托人是否可以凭这份公证书办理一切买卖、过户等手续?
2、虽然委托书上写的是该小区的名字,而且栋数、房号一致,但是房产证上的地址和委托书上的地址(售楼部)有区别,那么该委托书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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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和叶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支付定金两万元,要...
你说的全权委托是可以的,但公证处不仅要查验身份证复印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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