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昌某公司上班,1994年12月30日我公司(属国有独资的商业工贸公司)向临近的某局签订协议购得划拨国有土地720平方米,用于开办门市部和用于职工集资建房,款项已付,但并未办理土地过户手续。该房已于1997年建成,一楼归单位,二楼至9楼作为集资建房卖给了职工,并为每户办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国有土地证一直仍未过户。
到现在我公司要改制,从出售土地的某局手中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于分割,但公司只将其中的1/9的土地80平方米过户到公司的土地证中,另630平方米土地也已在某局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减去,但并未发给我们,也未给公司。经我们住户与国土局联系,国土局同意以出让的方式将剩下的630平方米转给我们集资建房户,但听说要交契税、出让金、地税、测绘费、登记费、土地增值税等,不过又有人说有优惠政策,有些税费可减交和免交,对此我们十分不清楚。
不知那位高人能提供优惠政策的规定及税费计算方法?手续如何办?(我们每层七户,房屋结构和面积完全一致。)。
自考有路:你好!
集资建房属于房改房,土地是划拨性质,江西省的房改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我也是江西省的),不影响业主行使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根据房改政策,如果要出售或者继承房改房,在过户过程中,房地产交易所会扣除房价的1%作为土地出让金,房产自动转为同商品房一样的私房。
不用办理土地证。
你们现在去办理土地...全部
自考有路:你好!
集资建房属于房改房,土地是划拨性质,江西省的房改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我也是江西省的),不影响业主行使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根据房改政策,如果要出售或者继承房改房,在过户过程中,房地产交易所会扣除房价的1%作为土地出让金,房产自动转为同商品房一样的私房。
不用办理土地证。
你们现在去办理土地证,要交契税、出让金、地税、测绘费、登记费、土地增值税等,你还少写了一项:评估费。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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