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如果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一套有可能有产权纠纷的房子,万一出现问题,买方负不负责任?因为卖方是一名年近五十的女性,以前风闻她有离婚史并有个上大学的儿子,但她提供给我们的户口本上却注明是未婚,并有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而且这些证明都有真实有效的,在房产部门过户时没有任何问题。
虽然从她提供的证件上看不出任何问题,但我们却心存疑虑,因为她的户口本是新办的,单身证明只证明了她2005年以后的单身身份,但我们又没理由弄清她以前的婚姻状况,人家户口本上注明未婚,你凭什么查人家有没有婚史呢?因为我们在之前跟她下了定金,现在又找不出她的问题,所以没理由不跟她过户。
但是过了之后还是不太安心,我们完全是以正常正当的渠道取得的这套房子,万一以后出现什么产权纠纷,出现什么前夫来扯皮,我们要不要为这事承担责任?当时我表明不放心,房主给我开了一个证明,表明以后若出现任何与该房产有关的产权和过户方面的纠纷,由她负全责。想问这种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隐患,而我们现在又办了过户手续,那我们还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补救?恳请大师的指点,谢谢!。
你不能说这房的户主是你,户口本上才有“户主”这词,但这与...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常,建议及时去医院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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