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郊县买了一处楼房,一次性付清(包括契税和维修基金),但当时并没有让我签署合同,(经打听这里都很长时间才签合同,快的一个月,慢要几个月)他们这样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还有我看过他们其他人的合同样本,根本都是开发商说了算,合同给你只需签字盖章即可,没有商量余地,这样合同合理吗?其中在房屋面积上,有一条,超出或少于百分之三的都是多退少补,是他们自己补充上去的,在网上我查过超百分之三的应开发商承担,低于的由开发商双倍补偿,遇到这种情况我应怎么办?希望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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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这情况,如果实在不能接受条款内容,而且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你是可以要求退款的,但自己谈肯定不行,知识不平等,一定要聘请律师帮你解决。 可能你觉得请律师花钱花精力,但没办法,由于你们都没足够法律保护意识,在不清楚合同条约情况下就付款了,现遇到这种不平等合约,这是唯一解决办法。
按你这情况,如果实在不能接受条款内容,而且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你是可以要求退款的,但自己谈肯定不行,知识不平等,一定要聘请律师帮你解决。 可能你觉得请律师花钱花精力,但没办法,由于你们都没足够法律保护意识,在不清楚合同条约情况下就付款了,现遇到这种不平等合约,这是唯一解决办法。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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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决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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