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买了套房子,到现在还不发给土地证、房产证和契证。跟开发商打了N次交道,总是一拖再拖。后来经了解才知道我们这套房子是A开发公司从B开发商那里购买的楼座开发销售的,现在俩家开发商之间有了纠纷,好像是A欠B的钱,所以B就扣着证不给。而我们这座楼大部分住户都是A的职工,所以他们并不着急拿证。可我们交的现钱却拿不到证,心里很不踏实,总是担心哪一天黑心的开发商把我们的房子给卖了。 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望大家不吝赐教。谢谢!
你和A开发公司签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A与B的纠纷对你们间的法律关系没影响,你应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证。现在A由于自身问题已经违约,协商后如果仍得不到满意解决方法,考虑通过法律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全部
你和A开发公司签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A与B的纠纷对你们间的法律关系没影响,你应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证。现在A由于自身问题已经违约,协商后如果仍得不到满意解决方法,考虑通过法律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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