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曾在别人手中买了两间单位住房,但是房屋采用的是租凭证,这套房屋已经住了有30年左右了,共有125户住户,现在要拆迁,但是只珍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还迁每平米1000 ,对于我们这些外单位职工一律不负责还迁,让自行解决,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断水,电,厕所,连路也给堵了,另外还贴出布告在4月30号前不搬迁将强制执行,请问我们做为承租人能否获得还迁资格?要是不能有还迁资格我们是否可以申请要求给补偿款?请问怎样比较合理。
文琦:你好! 私自买卖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实际租赁居住了3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的承租户,也是为了拆迁方便,我们这里可以按正常的承租户给予补偿。
文琦:你好! 私自买卖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实际租赁居住了3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的承租户,也是为了拆迁方便,我们这里可以按正常的承租户给予补偿。 收起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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