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与医疗事故责任、一般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医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采取了二元化的解决机制, 即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标准,将医疗侵权责任纠纷区分为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和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其中,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是指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认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已构成医疗事故,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纠纷形式;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是指对于虽不构 成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疗机构仍应当按照《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侵 权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纠纷形式。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侵权责任不再...全部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医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采取了二元化的解决机制, 即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标准,将医疗侵权责任纠纷区分为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和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其中,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是指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认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已构成医疗事故,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纠纷形式;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是指对于虽不构 成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疗机构仍应当按照《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侵 权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纠纷形式。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侵权责任不再按照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区分, 而被《侵权责任法》统称为医疗损害责任。
可见,医疗事故责任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与医疗损害责任存在一定的历 史沿革关系,先是区分医疗事故责任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后是统称为医疗损 害责任纠纷。
相应地,这一变化也对法律适用、举证责任等方面产生了以下影响:
(1)法律适用方面。《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参照适用《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一般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则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客观上形成了解决机制二元化
所导致的赔偿标准二元化;《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侵权纠纷统一适用《侵权责 任法》,具体赔偿标准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需以不违反《侵权责任法》为前提,从而实现 了赔偿标准的统一。
(2)举证责任方面。《侵权责任法》实施前,无论是医疗事故责任还是一般医疗 损害赔偿责任,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其不承担侵权责任,在 医疗机构无法排除其诊疗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败诉风险;《侵权责任法》实施 后,医疗损害责任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即由医患双方就自 己主张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或免责要件承担提交证据予以佐证的证明责任,在现有 证据无法确认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形下,由患方承担败诉风险。
(3)司法鉴定程序方面。《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当事人双方同时申请医疗事 故技术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优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当 事人双方同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即患 方选择确定适用的鉴定程序。
申言之,尽管《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和赔偿标准不再受是 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影响,但如患方坚持认定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 故,仍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可根据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程 度,再行适用《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医疗机构就此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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