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定培训费用及其违约赔偿责任?
所谓培训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使其适应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的合同。依照其是否为从 事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所必需分为基本职业培训和专项职业培训两类。所谓基本的职业培训,是指劳动者为了进入用人单位,从事用人单位提供给其的职位,而必需的基本的职业技术培训,该项培训是劳动者为了 适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而进行的,是任何劳动者只要进入该职业范围 都必须进行的培训。 该种情况一般存在于用人单位招用的新的劳动者或者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为岗位的变化,为了适应新的岗位而进行的职 业培训,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专项职业培训,则是指用人单位为 了更好地培训劳动者,以提高其...全部
所谓培训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使其适应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的合同。依照其是否为从 事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所必需分为基本职业培训和专项职业培训两类。所谓基本的职业培训,是指劳动者为了进入用人单位,从事用人单位提供给其的职位,而必需的基本的职业技术培训,该项培训是劳动者为了 适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而进行的,是任何劳动者只要进入该职业范围 都必须进行的培训。
该种情况一般存在于用人单位招用的新的劳动者或者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为岗位的变化,为了适应新的岗位而进行的职 业培训,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专项职业培训,则是指用人单位为 了更好地培训劳动者,以提高其生产效率,而在骓本的职业培训之外进行的专门针对劳动者进行的培训,该项专业培训并非劳动者从事该职业 所必需,只是为了更好地从事该工作。
这种情况一般是用人单位对于其 已经招用的劳动者或者是新招用的劳动者为了使其更好地为其服务,特意在基本的职业培训之外进行的特殊的专项职业培训,像对技术人员的 英语培训等。如果是用人单位为了更好地使用劳动者从事其所要求的劳 动,而使用专项职业培训资金对劳动者进行专项职业培训的,那么该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劳动者为了提升自身水平,而自行出资 通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所进行的专项培训来提升其劳动技能和 职业水平,那么该培训费用就应该由劳动者自行来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 技术培训或者职业培训的情况,其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出资提供专项技 术培训的情形,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一般而言,职业或者技术培训费用都是由用人单位支出的,因为,进行 培训也是为了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
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 约定劳动者在接受完培训后违约的应该赔偿该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 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此外,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 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 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 223号)等有 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条款,除了关于培训费、保密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外,在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其他的违约金条款,相 关规定见《劳动合同法》第25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作为上述规定的深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进行了进一步 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 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从而使得培训费的标准和范围更加明确。需要注意的是,1的5年10月10日劳动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年]264号)中规定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 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 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 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 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 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如果是由用 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 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 223号)第4条第1项的规定向职工 索赔。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