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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注明不能转租,但还是转租了。出租人在事实上承认了此次转租行为,但不允许再次转租。请问?

A与工商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注明A不能私下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但是A还是将房屋转租给了B,B没有与工商局签订新的合同,但是B已经连续向工商局缴纳两年的房租了(个人认为此举已经证明工商局承认了A的转让)。可是,现在B在已经缴纳了2011年的房租后,不想再继续租用房屋了,想转租给其他人。此时,工商局不允许了。请问,B可以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吗?工商局的“不允许”是成立的,还是不成立的?(注明,此房屋的所有权是工商局)

1个回答

转租不是你想转就转的,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法将承租房屋转租。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签订转租合同,还必须有出租人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意见,或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所以该房屋如果B想要转租,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租。高密圣亚俱乐部为您解答。

转租不是你想转就转的,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法将承租房屋转租。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签订转租合同,还必须有出租人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意见,或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所以该房屋如果B想要转租,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租。高密圣亚俱乐部为您解答。收起

2017-12-23 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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