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4年底和开发商签的合同(期房),当时合同里面写的贷款方式是公积金组合贷款,后来在银行那边商贷部分贷款遇到问题,现在我想把贷款方式改成纯公积金贷款,把原先的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直接支付给开发商,这样的情况,请问该找什么部门如何操办?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合同更改过之后,实际的签约时间是算14年的还是算15年的?(我是在余杭买的房子,余杭15年1月1日起落户政策将按照杭州主城区的标准,如果实际签约时间是15年的话,那我将很长时间内落不了户口)专业的回答,本人悬赏分必将倾其所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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