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普通二手房买卖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材料提交必备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为身份证;申请人为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网签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
5、营业税、契税完税凭证。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1、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境外个人购房的,需提交济南市国家安全局出具的《...全部
办理条件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材料提交必备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为身份证;申请人为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网签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
5、营业税、契税完税凭证。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1、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境外个人购房的,需提交济南市国家安全局出具的《租、购房屋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意见书》;境外个人出具有关部门的其在境内工作、学习的证明;台湾人购房需提交济南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购买住宅证明。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成年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文书,监护关系证明可以是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指定监护人的证明。
如处分房产时,监护人为多个的,需要所有监护人共同申请,并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书。
4、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单位自建房首次出售的需要提交)。
5、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办理流程第1步:买卖双方本人到市房产交易大厅二楼东厅受理窗口网上签约。
第2步:买卖双方到市房产交易大厅二楼西厅地税窗口(非住宅在房屋所在区地税部门)办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完税手续。
第3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涉外房产到市房产交易大厅二楼东厅受理窗口)提出二手房过户申请。
第4步:登记机构审核登记,买方到市房产交易大厅二楼西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地点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涉外、涉军房产和房改房在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济南市高新区房管局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7
电话: 0531-88871646
济南市槐荫区房管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纬七路17号2单元402
电话:0531-87086001
济南市历城区房管局
地址:济南市七里河路19
电话:0531-88112880
济南市长清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济南市龙泉街1597
电话:0531-87228313
办理时间及费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收费标准:免费
咨询电话:8207711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