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房过程中,双方签了买卖合同,我方付卖方十万定金,并做了资金监管。在房屋过户过程卖方临时返价二十万,胁迫我方与其签约增加二十万的补充协议,(她强调如果不签就带着房产证回香港消失,不退订金也不会配合我方过户)现在房子已过户到我名下,请问走司法程序能否把这二十万追回?那个协议是否有效?谢谢各位!
如果你已签署,那没办法追回。
如果你已签署,那没办法追回。收起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双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 房子过户,需要房...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
关于产权证的问题我要看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说,他们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只有京屋权证。京屋权证是开发商已办理好的大产权证,如果你买房屋后,只要办理过户手续就行了。有这个说法吗?
产权证 京屋 开发商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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