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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房过程中,双方签了买卖合同,我方付卖方十万定金,并做了资金监管。在房屋过户过程卖方临时返

二手房屋买房过程中,双方签了买卖合同,我方付卖方十万定金,并做了资金监管。在房屋过户过程卖方临时返价二十万,胁迫我方与其签约增加二十万的补充协议,(她强调如果不签就带着房产证回香港消失,不退订金也不会配合我方过户)现在房子已过户到我名下,请问走司法程序能否把这二十万追回?那个协议是否有效?谢谢各位!

如果你已签署,那没办法追回。

如果你已签署,那没办法追回。收起

2017-12-23 1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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