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看上一套二手房,中介说付5000定金,这样房主就不会反悔卖给别人或者涨价,意思就是我们买方给房主5000定金,同时付3000中介费给中介,房主把房本押在中介手里,同时也签一份合同,合同上说: 1、如果房主反悔不卖给我的话,赔偿我双倍的定金,也就是1万,同时把我付给中介的3000元也赔我。
2、如果我不买了的话,我的定金房主就不退我了,做为我耽误他卖房的补偿。中介费也就不退了,因为中介已经起到介绍的作用了。请问这合同合理吗?如果不这么做,还有什么好办法?如果谈好价格至少也得两三天后才能凑齐首付,这期间我怕房主卖给别人或涨价。
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规定,“当事人可以约...
一、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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