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在合同上,写的是50年到期.我不能理解这个意思,难道50年后,这个房子就不是我的了?那不等于是租了一套房子?还有请问下,按揭的房子在没按揭完的时候,能不能卖掉?卖房子的人要交什么钱啊?
1、50年到期应该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而非房屋所有权到期。50年后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是50年后交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后可继续使用。不过,五十年的房屋应该也到使用寿命了。按我国现有的房地产政策,五十年后,大家都得重新买房(房屋使用寿命到了,而土地租用期限也到了,房地都不能用了)。2、在按揭中的房屋是不能直接出售的,一般应在还清按揭款后(抵押注销)方可出售。
1、50年到期应该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而非房屋所有权到期。50年后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是50年后交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后可继续使用。不过,五十年的房屋应该也到使用寿命了。按我国现有的房地产政策,五十年后,大家都得重新买房(房屋使用寿命到了,而土地租用期限也到了,房地都不能用了)。2、在按揭中的房屋是不能直接出售的,一般应在还清按揭款后(抵押注销)方可出售。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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