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商品住房。当初与开发商签了预售合同共一式六份,其中给我两份,都盖有房产局的备案章。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我把一份交给了公积金中心;开发商要我把手中剩下的那份盖有房产局备案章的合同交还给他们,换回一份没有盖房产局备案章的合同,并说也这是办公积金贷款时必须的,否则就办不成贷款。请问懂行人:这真的是必要的吗?
你好!一样有效的!合同备案是只在其中1-2份上盖章的,其它没有盖章的合同一样有效!法律效力也是相同的!
你好!一样有效的!合同备案是只在其中1-2份上盖章的,其它没有盖章的合同一样有效!法律效力也是相同的!收起
遇到这种情况时,申请人可告知我中心,我中心将会对此作与开...
开发商具备了预售许可证(要和楼盘一一对应,包括面积、楼号...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