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商品住房。当初与开发商签了预售合同共一式六份,其中给我两份,都盖有房产局的备案章。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我把一份交给了公积金中心;开发商要我把手中剩下的那份盖有房产局备案章的合同交还给他们,换回一份没有盖房产局备案章的合同,并说也这是办公积金贷款时必须的,否则就办不成贷款。请问懂行人:这真的是必要的吗?
你好!一样有效的!合同备案是只在其中1-2份上盖章的,其它没有盖章的合同一样有效!法律效力也是相同的!
你好!一样有效的!合同备案是只在其中1-2份上盖章的,其它没有盖章的合同一样有效!法律效力也是相同的!收起
09我08您好: 关于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性质属于预告登记,而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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