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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在湖北招报考经济学的文科考生吗?

好象厦门大学给每个省份不同院系的名额不同2008想考厦大,请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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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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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 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现任校长为朱崇实教授,党委书记为王豪杰教授。 85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建校迄今,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4万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厦大学习、工作过的两院院士达50多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18个学院(含45个系),拥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1个专业可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217个专业可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70个专业可招收本科生;拥有1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8个学科项目列入国家“九五”“211工程”建设,11个学科项目列入国家“十五”“211工程”建设,11个创新平台和基地被列为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221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08人;两院院士18人(含双聘院士8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7人,博士生导师354人,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人,列入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4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8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人、讲座教授4人;有2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989人,硕士生10591人,博士生1810人,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1200余人。2005年,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设有80多个研究机构,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  2005年,科技部、教育部正式批准厦门大学设立国家大学科技园。
  2004-2005年在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3篇论文。厦门大学人文社会学科研究实力雄厚,台湾研究、南洋研究、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等成果居国内高校前列。 学校已与美、英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1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2004年与美国华盛顿大学等7所高校签订了“全球七校联盟”合作协议,2005年,联盟高校扩大为8所。在对台交流方面,学校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已成为台湾研究的重镇和两岸学术交流的重要高校。
   学校占地7868亩(524。5公顷),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成为国内公认的最美丽的大学校园之一。  校舍建筑面积13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09万册。校园高速信息网络建设的规模、水平居全国高校前列,并成为CERNET2的主接点之一。
   目前,厦门大学正昂首阔步朝着“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2006厦门大学 文史类 湖北 573 29 文科 理科 招生人数 录取人数 备注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2005 / 湖北 573 550 555。
    7 600 566 575。5 104 2004 / 湖北 606 563 573。8 661 561 601。3 97 2004 / 湖北(定向西藏) 570 564 567 610 570 591 6 2003 / 湖北 595 544 559。
    5 588 524 548。2 98 2001 / 湖北 561 563 / 2002湖北 613 536 570。7 644 603 617。8 48 经济学类专业设置情况:(因每年给各地分配的系科,专业招生名额等不同,所以不能明确告诉你08年在湖北招收具体哪一个或哪几个经济类专业)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 金融学 保险 金融工程 录取规则 1、我校新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当年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我校尊重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且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再进行第二轮出档;若考生所在的省(市、区)采用分数级差的投档方式,我校可接收随第一轮出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具体分数级差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确定。
    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我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投档。
   5、我校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 方式,即第一专业志愿与二、三、四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设定10分,第二、三、四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专业(类)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
  调剂志愿的专业(类)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并结合根据各专业(类)报考人数由多到少生成的排序进行。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填报专业(类)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情况,可优先录取,原则上分数差不超过10分。
   6、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的艺术类非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参考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划定)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并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与德智体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师范专业的录取按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原则执行。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原则上参照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另外关于加分,就是在某一方面具有特长,当然这要有国家或省一级单位认证了,或者获得国家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获奖可以直接申请报送或 加分。
    也会被纳入当年自主招生的范畴。 另附:2007年厦门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参考)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充分行使学校的办学和招生自主权,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发挥,选拔和培养具有特殊才能、创新潜能及优秀综合素质的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凡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高考第一志愿确定填报厦门大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报名。
     1。具备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保送生资格者(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除外);   2。  高中阶段获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两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3。
  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前10名)者;   4。我校专家认可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各种专利或创造发明的主要获得者(高中阶段获   得);   5。  我校专家认可的某一方面(文学、艺术、体育等)具有特殊才能且取得突出成绩   (果)者(高中阶段获得);   6。
  省级重点中学(校本部)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   秀(所在中学文或理科各学年年级学习排名均为前10%),且获得我校认可的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综合素质优秀者。     二、报名与考核、筛选   7。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申报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材料送审的方式。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办网页( )中的“普高招生”频道进行网上报名后,下载填写《厦门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附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个人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特长介绍等证明和写实性材料,采取自荐、中学或专家推荐(须附推荐人简介及工作身份证明)的方式,于2007年2月10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邮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完整且符合我校要求的申报材料为我校正式受理的依据。   8。我校招生办公室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根据学校的选拔要求、学生个人的综合表现和特点,分别组织有关人员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考核、筛选。
  考核内容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测试。  需要进行测试的学生另行通知。   9。经考核择优筛选出的学生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即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预备资格。该类学生名单同时报学校监察部门备案。
     10。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预备资格的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和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我校根据公示结果和学生所在中学的公示反馈意见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11。我校将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并在我校和上述机构的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取   12。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宁缺毋滥。
       13。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厦门大学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   14。符合本实施办法中招生对象第1-5款并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为A类资格考生。
  该类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个人的高考成绩、特长、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情况及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安排学习专业。
       15。符合本实施办法中招生对象第6款并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为B类资格考生。该类考生我校可在生源所在省份的出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给予录取,并根据个人和我校录取的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16。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档线的A与B类资格考生,若随我校本一批生源一并出档,我校将给予加20分进行排序和专业投档;若生源所在省份对上述考生实行单独提前出档,我校将参考个人的专业志愿并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给予安排学习专业,所有考生均须服从我校的专业安排。
       17。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公示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名单。   四、监督   18。学生及其所在中学应正确理解我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真正目的,共同遵守和倡导诚信,维护个人及中学的信誉和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秩序。
  选择报名参 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须郑重对待,履行志愿填报承诺。  否则,我校将保留追究学生及所在中学违约责任的权利。   19。学生及其所在中学、推荐人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
  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自主选拔申报和录取资格,并且连续三年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20。  申报学生有关的获奖证书原件请妥善保存,以备我校随时查验。
  无论申报学生最终是否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所有申请材料(获奖证书原件除外)均不退还。   21。获自主选拔录取预备资格的学生所在的中学须将学生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所具备的条件(高中阶段学习与表现、获奖项目与等级等情况)等内容在其校内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并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公示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反馈我校。
    否则,因此影响学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的,由学生所在中学负责。   22。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它   23。  所有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条件的学生须经我校考核筛选和认定后,方可获   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及类别的最终确定以我校认定的结果为准。   24。由于我校在各生源省份的出档线无法提前准确预测,获得B类资格的学生须自愿   承担若高考成绩未能达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出档分数要求而对个人后续非第一志愿院校的录取可能产生的影响。
       25。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信息、通知将通过网页及时发布,申报或获得自主   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应注意查阅我校招生办网页,并根据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凡未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学生负责。   26。  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的学生请根据我校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办理。
     27。本办法依据教育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   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六、本办法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给你推荐给网站,你可以随时留意。
     你是个有心人,早早的作准备,这个很好,相信你一定能如愿以偿的。最后希望你能金榜题名,在美丽的厦门大学读过最好的时光!厦大真的特别美,听在那里读书的人讲,他们学校对面就是美丽的大海,校园也美得没得说,和武大,北大,清华,齐名的美丽校园阿,不是虚传得!加油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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