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0号)规定:“三、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四、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拥有房产的,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向其在全国各地的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复印件: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关合...全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0号)规定:“三、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四、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拥有房产的,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向其在全国各地的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复印件: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名称为:“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资产管理部**县(市、区)”,并以“资产所在的县(市、区)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设定各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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