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息有哪些规定呢?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即在校期间是免息的。
3、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在就读期间由财政继续贴息。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
5、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全部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即在校期间是免息的。
3、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在就读期间由财政继续贴息。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
5、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开始还本,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还清。
鼓励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费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