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领取的年金该如何纳税?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上述所说全额为领取年金的总额,即不得减除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对单位和个人在新政策实施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2014年1月1日之后领取年金的,...全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上述所说全额为领取年金的总额,即不得减除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对单位和个人在新政策实施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2014年1月1日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规定征税。
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