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问题?
出差餐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出差补贴各地区标准不一样,只要属于合理的支出,就可以税前扣除。
原《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八条“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2007年出台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无具体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全部
出差餐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出差补贴各地区标准不一样,只要属于合理的支出,就可以税前扣除。
原《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八条“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2007年出台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无具体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从2007年1月1日起,出差人员住宿,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目前很多地方是参照财行[2006]313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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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16:25 补充问题
报餐费同时又报补贴这样不行的吗?还有律师费入什么科目?
1、理论上,报销出差误餐费,又发补贴,是不允许的。
但是,实际工作中,如果单位领导同意报销,会计人员可以学会变通,灵活账务处理。如,补贴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餐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或业务招待费”科目。
2、律师费计入“管理费用--律师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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