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所提及的
1)“营业执照”是不是在成立拆迁公司前必须得有一个与房地产相关的公司的营业执照作支撑?
2)“验资证明”,成立拆迁公司需要多少注册资金?
3)“专业人员职称证书”; 需要哪方面的专业人员?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行政许可条件
(一)一级资质标准
1、自有资金不低于25万元;
2、固定职工人数20人以上;
3、有专职房屋拆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10名以上,其中有工程、经济、统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
4、有专职财务人员2名以上;
5、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经历。
(二)二级资质标准
1、自有资金不低于15万元;
2、固定职工人数15人以上;
3、有专职房屋拆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8名以上,其中有工程、经济、统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4、有专职财务人员2名以上。
(三)三级资质标准
1、自有资金不低于10万元;
2、固定职工人数8人以上;
3、有专职房屋拆迁技...全部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行政许可条件
(一)一级资质标准
1、自有资金不低于25万元;
2、固定职工人数20人以上;
3、有专职房屋拆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10名以上,其中有工程、经济、统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
4、有专职财务人员2名以上;
5、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经历。
(二)二级资质标准
1、自有资金不低于15万元;
2、固定职工人数15人以上;
3、有专职房屋拆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8名以上,其中有工程、经济、统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4、有专职财务人员2名以上。
(三)三级资质标准
1、自有资金不低于10万元;
2、固定职工人数8人以上;
3、有专职房屋拆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4名以上;
4、有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
三、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行政许可程序
(一)新设立的房屋迁拆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二)申报二、三级企业资质,由县(市、区)和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省建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由省建设厅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申报一级资质的,须报建设部核准发证
四、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行政许可期限
9个工作日(报建设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一)拆迁管理单位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须由设区市、县(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公司成立文件(营业执照)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批准时间距申报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企业章程
(四)办公地点证明
1、办公用房面积需200平方米以上
2、办公用房产权属申报企业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
3、办公地点属租赁的,则应提供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申报企业与产权人的租赁合同
(五)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六)验资报告、资金进帐单
1、进帐单需由申报企业当地的金融部门出具,进帐时间距申报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2、进帐资金(流动资金)需10万元以上,此资金必需是汇入申报企业的货币资金
3、验资报告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提供,验资报告时间距申报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1、申报的技术人员需包括工程类二人,经济类一人,财会类一人,共四人以上。
2、财会类人员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其他类人员只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3、以上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退休、离职文件、解聘证明和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4、申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是外省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申报城市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技术人员人才资信认证书。
(八)由设区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的证明或无主管部门的证明。
(九)申报拆迁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
1、严格遵守国务院和省有关拆迁法律法规,按《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2、企业资格证书不转让、不给别人挂靠
3、不直接从事拆除工程,需请具备相应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从事拆除工程,对拆除工程的安全实施监督。
4、以上承诺,要有设区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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