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已近三年。
在公司正式成立的第二年请了会计、税务师事务所来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亏损—主要是前期开办费),事务所说他们到税务局备案就行了。
这是以前的会计经手的,但他已经离开公司了。
去年,我到国税局去办事就问专管员弥补亏损一事,专管员却说没经税务局审计认定的亏损是不能自行弥补的,而且公司前几个月的报表没有在税务大厅进行申报。
我就请他们到公司进行亏损审核,但他们说他们领导安排了才能来公司进行审核。可是过了近一年也没来审核。
06年所得税报表调整后却为盈利要交税,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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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弥补亏损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
2、弥补的亏损额是按税法调整后的亏损额,不是会计账上的亏损额
3、开办费根据税法规定是必须分5年来摊销,不可以一次性摊销的,但会计上可以一次性摊销。
根据上面这些内容,我估计你会计处理是把开办费一次性作为当期费用处理,所以造成了亏损,而你的专管员自然是不认可这点。
你现在要做的有两个办法,一是调整开办费的摊销分录,即在会计账上这么做: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即把以前开办费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并减少以前的亏损
二是直接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上进行调整。
但这两个方法都比较复杂,建议你多和你的专管员联系,或找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帮你调整。
申报时,就按弥补亏损来处理!他们会找你的,到时候再说吧!
亏损没有经过税务局认定是不能用以后产生的利润弥补的。 你公司的问题产生在税务所事务所,应该由他们来负责与税务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