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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问题

  二十年前我的母亲嫁给现在的父亲,母亲这边有我和两个姐姐,父亲边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父亲有工作,现以退休.母亲一直没正式工作,基本上都是在家带小孩.房该的时候为了让父母有住处,哥哥和姐姐六人平均出钱给父母买了住房(当时我在读书)约45平米,说是给父母的住房.后来我的大姐又出钱买了另45平米,两处在一起,房产证都写的父亲的名字.现在想问如果父亲不幸去世,在没留遗嘱的情况下,我家的房产该如何分配?我和我大姐和父母在一起住,父亲的四个小孩全在外地,一年到头都难得打个电话回来问候两老,也基本上不给父亲孝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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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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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你描述的“哥哥和姐姐六人平均出钱给父母买了住房”情况和房产证写的是父母的名字等情况看,应该是哥姐对父母的赠与(你大姐买的房子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也应该是赠与),按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二)(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所以,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这两套房产应该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于法定继承。  如果你的父母再婚时你的几个哥哥姐姐(包括你)未成年,他们受继父或继母之间抚养,他们之间形成抚养关系,适用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继承。
  具体在你的提问中,应该是: 如果父亲不幸去世,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为父亲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   “父亲的四个小孩全在外地”不影响继承,放弃继承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如果他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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