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的加班工资是三倍还是四倍?
实践中,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和未休年假的加班工资为三倍还是四倍经常会发生混淆。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得对工作日、计薪天数、年休假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的相关规定,一年的法定节假日为11天,休息日为104天,工作日为250天,平均月工作日为20。
83天,月计薪日为21。75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年假休息期间,用人单位是要照常发放工资的。
那么,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间上班,用人单位应当额外发放多少倍工资呢?《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那么该300%的工资是否包含企业应当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呢?
对此问题,实践中曾经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报酬”中已经包括了正常的一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只需要另行支付给劳动者200%的加班工资,加起来法定节假日可以获得三倍工资,这种观点称为“三倍工资说”;第二种观点认为,这里的“工资报酬”不包括正常情况下的一倍工资,用人单位在正常一倍工资之外应该另行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加起来法定节假日可以获得四倍工资,这种观点称为“四倍工资说”。
之所以会出现“三倍说”和“四倍说”,缘于对日工资折算理解的不同,根源在于劳动部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解释出现过两种不同的意见。原《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已废止)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调整为20。
92天。这里剔除了国家规定的10天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曰被折算成不计薪了,这显然与《劳动法》的规定相冲突。 实践中,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和未休年假的加班工资为三倍还是四倍经常会发生混淆。
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得对工作日、计薪天数、年休假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的相关规定,一年的法定节假日为11天,休息日为104天,工作日为250天,平均月工作日为20。
83天,月计薪日为21。75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年假休息期间,用人单位是要照常发放工资的。
那么,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间上班,用人单位应当额外发放多少倍工资呢?《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那么该300%的工资是否包含企业应当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呢?对此问题,实践中曾经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报酬”中已经包括了正常的一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只需要另行支付给劳动者200%的加班工资,加起来法定节假日可以获得三倍工资,这种观点称为“三倍工资说”;第二种观点认为,这里的“工资报酬”不包括正常情况下的一倍工资,用人单位在正常一倍工资之外应该另行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加起来法定节假日可以获得四倍工资,这种观点称为“四倍工资说”。
之所以会出现“三倍说”和“四倍说”,缘于对日工资折算理解的不同,根源在于劳动部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解释出现过两种不同的意见。原《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已废止)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调整为20。
92天。这里剔除了国家规定的10天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曰被折算成不计薪了,这显然与《劳动法》的规定相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