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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房产纠纷

   本人通过中介公司向叶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为58万元,售房契约写明,房子是张某委托叶某代理卖的,并且叶某可以提供由张某全权委托其代理转让、过户的公证书,现本人已交付定金(不是订金)2万元。约定20天之内办理过户手续的同时由本人付清所有房款。但本人无意中发现张某是将房子以47万元的价格卖给叶某的,而不是委托其代理转让的,本人已经得到张某与叶某的房屋买卖合同。
   本人分析:1、利用以上手段吃差价的可能是叶某(估计是炒房者)或者是中介公司(叶某只是中介公司的托)。2、叶某即剥夺本人的买卖知情权又以一定借口和手段骗取张某的房子代理转让公证,叶某(或者是中介公司)采取以上手段无非是避开房子转让未满5年的高额税收,最大限度的赚取差价。
   那么我想请教一下:本人采取什么方法才能以最低的价格买到这幢房子?是否有权凭这两份契约告叶某或者是中介公司?。

全部回答

2007-01-22

75 0
你既然和叶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支付定金两万元,要是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叶某无权代理或存在欺诈的行为的话,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是两个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就应该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的话,就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我个人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真实有效,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不利后果,你要是违约的话,2万元订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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