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06年1月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今年10月才交房,06年6月开始月供。当时签购房合同上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问:这房子是不是法律上认为属于我老公的婚前财产(我和我老公是06年10月结的婚)?办房屋所有权证的时候是否可加上我的名字,而成为我俩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前首付款)?另外如想加上我名字要怎样办理?费用?多谢!!!
田田:你好! 只要是你们婚后办的房产证就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屋权属的法律证书,而房产证没有办之前的买卖合同只是一种债权关系的法律凭证。 当然,你们可以在房产证之外申请办理一个你名字的《房屋共有权证》。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说明一下,增加一本工本费。
田田:你好! 只要是你们婚后办的房产证就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屋权属的法律证书,而房产证没有办之前的买卖合同只是一种债权关系的法律凭证。 当然,你们可以在房产证之外申请办理一个你名字的《房屋共有权证》。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说明一下,增加一本工本费。 收起
不可以。 住房公积只限本人使用,房产证没有公公名字,无法...
首先,你绝对不能签订放弃房屋产权的协议。你的问题跟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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