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2月10日左右在重庆买了一套商品房,161。9平方,当时的明细单上注明契税为3823元,我已经交清。但今天,我的家人去拿钥匙的时候,房产公司的人说,国家有文件,从2006年1月1日起,凡购买大户型(144平方以上)的,契税由原来的百分之1点五上升到百分之三。
所以,需要我们再补交3823元。文件是份复印件,发出的日期是1月16日。问题是在我们看房及付款时,没有人提到这个问题。因为我不在国内,这一年中我的家人多次打电话询问房屋进度,但一直到昨天,都没有人提到此事。售楼小姐解释说他们也是在今年六月才看到文件,说什么一会说以合同为准,一会说以房产证为准,他们也拿不准,所以没有通知购房者。
等到拿钥匙的时候才通知。我们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再说,文件后签署的日期是2006年1月16号,我签合同是2月12号。
我现在不在国内,我不知道这个新规定是怎样的,我应不应该交这笔钱。我母亲认为他们在欺骗。她不愿意接房,如果我们以此为理由,不接房,可以吗?那我们所交的钱,他们是不是原银退回?。
你应该缴纳新的契税的规定的数额,因为开发商没有权力确定契税的数额,合同也不能约定(合同没有这个内容),应该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的国家政策为准,只要开发商给你的契税完税凭证和你缴纳的数额一致就可以了。开发商不会赚这种没有道理的小钱。
你应该缴纳新的契税的规定的数额,因为开发商没有权力确定契税的数额,合同也不能约定(合同没有这个内容),应该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的国家政策为准,只要开发商给你的契税完税凭证和你缴纳的数额一致就可以了。开发商不会赚这种没有道理的小钱。收起
bingblanchar: 这个就是当时社会上说的国七条之一,具体执行条件是一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你签合同在实施之前,而且合同约定你支付的就是1。5%。...全部
bingblanchar:
这个就是当时社会上说的国七条之一,具体执行条件是一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你签合同在实施之前,而且合同约定你支付的就是1。5%。所以你只要按合同办事。
其实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契税本来是交房时办理产权证时再付,那要别你交的时候晚一年,这是开发商以帮你办证为名把你的契税先拿来当流动资金用,他相当于少贷款3823,也就是赚了这么多钱的贷款利息。
结果由于合同没有在签完立即去办案造成现在他们去叫契税时要按新政后的税率去叫,当时没定也是应为他们还没去交不知道契税所怎么处理才没法回答你的。现在他们又不愿意多替你交这多出来的税,看你是否愿意承担。
如此看来我妄断你的维修基金他们也应该让你一起交了吧。
这是只要你去房产局拿合同给他们看就好了找稽查大队投诉吧,契税所是不会管谁的愿意都收3%的,你只有房产局可以帮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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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的交税标准首先判断这座房子是"普通住宅'还是"豪宅".普通住宅的契税是总房价乘以百分之1.5;豪宅的契税是总房价乘以百分之3(最新).豪宅的判断标准中其中一款为住房面积大于或者等于140平方米....全部
买卖房的交税标准首先判断这座房子是"普通住宅'还是"豪宅".普通住宅的契税是总房价乘以百分之1.5;豪宅的契税是总房价乘以百分之3(最新).豪宅的判断标准中其中一款为住房面积大于或者等于140平方米.你的房子是否需继续付契税还得看你的合同是否签过了! 收起
你的合同签定日在国家规定的日期之后,所以原则上是需要交纳税金的,不过由于各个地方的执行日期不一致所以可以让你母亲到当地房产交易所去询问,工作人员会给你们...全部
你的合同签定日在国家规定的日期之后,所以原则上是需要交纳税金的,不过由于各个地方的执行日期不一致所以可以让你母亲到当地房产交易所去询问,工作人员会给你们解释清楚相关政策的。
另:关于退房问题主要是看合同是怎样签署的,如果明确签定了税金的金额不可变动否则可退房的话,就没问题。 如果没有签这一项,开发商一般会以国家政策属不可抗力为借口不予受理。
还有:你在国外不清楚,最近国内房产市场上涨很快,你的房子说不定已增值很多,为了区区三千多元而退房就太不划算了。这点请你及家人三思。再说国家政策是针对所有人的不是只对你一家,所以多缴钱的也不是一户两户。
开发商再奸也不敢拿政策骗人,再说还是有相关部门可以去证实的。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所帮助。收起
大于140平米的房子,税就是比其他房子高。包括契税。如果是二手房的话,个人所得税也比其他的高。
大于140平米的房子,税就是比其他房子高。包括契税。如果是二手房的话,个人所得税也比其他的高。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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