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烦恼 家庭关系

继承权如何划分

老公结婚时方知其父为继父,且有2个女儿归其继父抚养。但据称多年无联系。户口在我老公家庭户口本里。我老公父母住的房产权证上为我老公名字,但我和老公都不住在那里。待老人故去后,该房产是否他两个女儿有继承权

全部回答

2007-01-02

0 0
什么是房产证?搞懂了这个问题,还有什么问题呢? 既然房产证是你老公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老公的,你老公随时有处分权,(除非另有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能与上述的处分权冲突。) 这里不存在什么继承关系,当然如果继父有过抚养你老公的事实的话,事情可能就复杂一些了。(但也仅限于你老公赡养老人的义务,与房产无涉)

2006-12-28

49 0
    我国的继承法中规定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你只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在通常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可以与你同父异母兄弟、后妈、奶奶爷爷平分你父亲的遗产(不等于你父亲现在的家庭所有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你后妈的)。
  同时按照遗嘱优先原则,你父亲完全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自由处分他的财产,甚至不让你继承遗产。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否将来能继承遗产,在你未成年之前你父亲都有抚养你的义务,在你成年之后你也有赡养你父亲的义务。
     希望对你有帮助。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烦恼
家庭关系
青春期
恋爱
夫妻
两性问题
交友技巧
校园生活
情感情绪
家庭关系
家庭关系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