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三方,分别为:甲方(我,业主)、乙方(商铺开发商)、丙方(由乙方拉的管理公司)。 我欲从乙方购买一个商铺(合同中明确规定有产权和土地使用证),同时必须与丙方签定10年期合同将我的商铺租给丙方打理(年回报率约6%,但丙方不给我押金和定金,按月、季度和半年交给我租金)。我担心其中可能会出现问题:比如丙方是个皮包公司,将我的商铺同时租给多人后卷款走人。我的担心对吗,请各位专家指点。谢谢。
担心有可能,但这种模式是现在商铺销售惯用的反租形式,使为了促进商铺销售的手法 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只是你的回报低了点,我以前做得最低8%,而且你这种合同会公正,那你就要交20%的个人所得,算下来净拿4.8%。
担心有可能,但这种模式是现在商铺销售惯用的反租形式,使为了促进商铺销售的手法 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只是你的回报低了点,我以前做得最低8%,而且你这种合同会公正,那你就要交20%的个人所得,算下来净拿4.8%。收起
分别签订合同就行了。
因政策性因素导致的,买卖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果,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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