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还有必要买社保?我先生在2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也就是说,前期个人在国内的养老保险无论交费多少年,也无论交费多少金额,只要在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就不能再在国内享受养老保险保障的待遇了,只能将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因此,您就要根据现实情况已经发生的改变和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来调整您的对策了。
对于您的家庭情况,我的个人的意见是这样处理比较妥当。
1)。 目前可以暂时停止缴纳您先生的社会保险,将已经交纳过的社会保险暂时封存。 您先生在香港工作期间应当纳入香港当地的社会保障系统。但是,...全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也就是说,前期个人在国内的养老保险无论交费多少年,也无论交费多少金额,只要在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就不能再在国内享受养老保险保障的待遇了,只能将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因此,您就要根据现实情况已经发生的改变和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来调整您的对策了。
对于您的家庭情况,我的个人的意见是这样处理比较妥当。
1)。 目前可以暂时停止缴纳您先生的社会保险,将已经交纳过的社会保险暂时封存。
您先生在香港工作期间应当纳入香港当地的社会保障系统。但是,只要您的先生尚未办理深圳户口注销手续前,就不要办理社保的结算手续,不要退出国内(深圳)的社保个人帐户积累额。以此留下一个契机,万一以后再回到深圳时,还有继续恢复国内社会保险的机会,也就是不要轻易放弃前期已经缴纳过的年限。
等到真正办理深圳户口注销手续以后,再办理社保的结算手续也不迟。他的前期已经缴纳过的年限会长期保留,只要本人不退保就会长期有效,况且其个人帐户每年还会继续生息。
2)。深圳的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与医疗是捆绑在一起的,中断了养老保障就会同时中断了医疗保障。
但是,这部分的保障完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替代的。你们现在都很年轻,身体状况应当还是很好的。在以后的5—10年的过渡时期内,一般应当不会发生太大的健康问题,即使万一有风险信号,随时都是可以及时恢复参加社会保险保障的。
这也正是社会保险的最人性化的优势了。在选择商业保险保障时,您不必花费太多的费用,只要支出不大于支付深圳医疗保险缴费数额,就足以够用了。
具体选择:(适用于您和您的先生)
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万保额;
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1万元保额;
③重大疾病保险(或终身寿险)1万元保额;
④附加住院医疗保险1万元保额;
这样个人每年只需要花费800元左右,就可以在发生外伤门诊、住院或疾病住院时享受到商业医疗保险报销的待遇(外伤门诊、住院可以报销80%,疾病住院可以报销70--80%),同时还拥有5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1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或终身寿险)保障。
而根据今年深圳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最低月缴保费为150元,年缴保费合计大约1800元。省下的1000元,您可以当作个人帐户,支付一些例如感冒门诊医疗的费用以及到药店买一些常用的家庭用药。
◎孩子的医疗保障可以考虑选择一份“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或其他的健康保险,在BB1岁时同样可以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计每年缴费也仅仅在几百元而已。
3)。您本人的情况您自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也可以暂时办理社保封存,选择上述的商业保险来暂时解决您个人的医疗保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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