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有、使用假币的犯罪行为应如何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假币是指将假币随身携带,或者存放他处保管的行为。不论假币的存放地点,只要能査清该假币是行为人所有即可。使用假币是指以假币当真币使用,履行货币职能的行为:包括购物、存款、兑换、还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方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对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罚...全部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假币是指将假币随身携带,或者存放他处保管的行为。不论假币的存放地点,只要能査清该假币是行为人所有即可。使用假币是指以假币当真币使用,履行货币职能的行为:包括购物、存款、兑换、还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方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对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罚作了以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古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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