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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合同中应注意哪些条款?

租赁房屋合同中应注意哪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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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租房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定租价后的最后一道工序, 一经签定,双方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认真履行,其具 有的法律效力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双方必须高度重视合同 的签订,为日后立下明晰的文字法律依据,以免在合同中出现双 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不真实或含糊不确切、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 况,给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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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租房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定租价后的最后一道工序, 一经签定,双方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认真履行,其具 有的法律效力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双方必须高度重视合同 的签订,为日后立下明晰的文字法律依据,以免在合同中出现双 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不真实或含糊不确切、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 况,给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带来困难。
    因此,当事人双方在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在租赁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 和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是自然人, 则写姓名;如果是单位,则写单位的全称。
  有时为了联系方便, 也写明联系电话。(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  坐落位置,最好标 明具体的门牌号;房屋使用面积的大小,也要在合同中标明;房屋 装修清况及跗属设施现状也应在合同中写明,以防将来产生纠纷。
   此外,还应注明出租房屋的自然间数、楼号层次、建筑结构等。(3)租赁用途。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房屋的用途,保证承 租人按房屋的使用性能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受到 损失。  房屋的用途是由出租房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的。
  房屋用途 一经确定,承租人必须按租赁合同的用途占有使用房屋,如确需 改变房屋用途时,必须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并且增补或修改书面 协议作为租赁合同中房屋用途的组成部分。承租人擅自用所租房 屋堆积、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除首先得到出租人的 同意外,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从而减少房屋的危险程度,维护 房屋正常使用。
    出租房尤其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不得有违法行为。(4)租赁期限。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承租期限,并应约定具 体的交房时间,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便有权收回房屋。在合同中 必须单列条款明确规定该私有房屋租赁期限自某年、月、日至某 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后,双方协商愿意继续租赁的,必须重 新商议,另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5)租赁价格。即租金,这是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合同中 应明确租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即用现金或支票等 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地点及每次支付的具体金额。
  租赁合同中 应写明按季交租还是按月交租,或按年交租等,甚至在何日交租 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以免租赁双方在交租问题产生纠纷。  租金 的交付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6)房屋修缮责任。
  合同中应写明在租赁期内,房屋由谁来 进行修缮。一般情况下,对于房屋局部损害的修缮应当由出租人 来负责。但根据具体情况,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7)有关转租的约定。转租是承租人将所租赁的房屋再出租 给别人,这在日常生活中也经营出现。
    一般情况下,转租是不允 许的,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也可转租。因此,双方应就是否 可以转租进行约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原租 赁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可能需要变更,或者需要解除原租赁合同。
   因此,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什么 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9)违约责任。即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中 规定的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这是一个惩罚条款,目的是 督促双方当事人都如约履行合同。(1〇)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私有房屋租赁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分别承担一定的义务。在 合同中,要分别规定出租人(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承 租人(使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1)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如纠纷的解决方式 或合同的生效时间等。收起

2017-12-26 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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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自称为此商铺所属餐饮公司代表,负责商铺租赁,下称乙方。
餐饮公司法院代表,下称丙方。
我与甲方,谈好转让,前提是保持原来租金不变,我支付了16万转让费。
我也与乙方也谈好,乙方保证按原来甲方房租3.5万/月和每年递增10%。
我签了租赁合同,合同上没有乙方签名,没有丙方签名。有餐饮公司公章,和乙方按上的丙方私章。
我按合同规定,交14万(10月和11月的租金7万,2个月合同押金7万),到乙方所称的财务室。
至此,乙方称丙方在京学习,故我没有见过丙方,也没有接到过丙方电话。没有看到过丙方给乙方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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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甲方其实一直交的是2.1万,并没有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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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去北京见,乙方说不可能见。问电话,不给。
隔日,我提出房租问题,她死活不承认。但问到她到底收到过甲方3.5万的房租没有,她回答没。
我说你多次表示甲方什么房租就给我什么房租,那我只能付那么多。
再隔日,她通知我去她办公室,她还是那嘴脸,说:逾期不付房租,要封店的。
我依旧提出,不是不付房租。望能见丙方,望能按乙方所说,给我和甲方一样房租。
数日后,乙方多次电话我交租。乙方让甲方、和再前任饭店老板打电话我,说服我。也打电话骚扰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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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乙方派快递送过1次,写:逾期不付,违约什么的。还付了份我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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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没乙方签名,没丙方签名。有餐饮公司公章,和乙方按上的丙方私章,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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