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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生育津贴领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洛阳生育津贴领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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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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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用人单位或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产假津贴。   1。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其中,省外户籍的应同时提供本市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3。  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   4。诊断证明或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5。与产假相关的其他证明。
  
     (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   1。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诊断证明或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应提供生育津贴垫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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