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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家暴”情节恶劣者构成犯罪吗?

请问“家暴”情节恶劣者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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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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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 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饵 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 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 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地危害社会治、家庭稳定以 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为了切实减少或避免家暴約发生,充分保 护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议益,我国《宪 法》《婚姻法》《刑法》均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 女和儿童。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力。  禁止家庭 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虐待家庭 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制。犯前款罪,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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