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公司扣除工资合理吗?

寒假工未告知公司就离职而造成损失的,公司扣除工资合理吗?

全部回答

2018-04-25

0 0

    其实相对于暑期工,因为春节的关系,寒假工就更加难得。有些去打寒假工的学生,为了确保公司能够录用自己,在应聘时就撒谎自己能做到年后,这样到最后打算走人的时候,公司就会以员工提前离职造成损失要求扣除工资进行赔偿。
  当然,还有一些本身就与公司做好提前离职约定的,在最后按照正常程序走人的也会被公司以利益受损要求扣除工资。  而按照劳动法上的规定,公司是有权利扣除员工工资,寒假工也不例外,但实际上并不是随便扣的。
   寒假工按正常程序提出离职的,即使公司为此有损失也不能让员工以扣除工资为代价。其实寒假工的提前离职与正式员工的离职本质是一样的,如果当初入职时两个人就这个问题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上说明了什么时候可以离职,离职请求要怎么弄,然后员工在离职时就按这说明走人的,那么,公司即使真真确确因寒假工离职而遭受损失的,也是不可以扣除工资来弥补损失。
     但是,在相反的情况中就是不同了。 寒假工未告知公司就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扣除部分工资。寒假工在想要走的时候不跟公司说一声就拍拍屁股走人的,这当然是不符合规定的,公司也不是自己家开的,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因此,公司可以对你这种行为采取一定的惩罚,最为普遍的就是扣除工资了。
    但是,公司对此扣除工资也不是随便扣的,这也得符合规定,即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扣除部分工资。 实践中,能够合理合法离职又不会被扣工资的,可以按如下做: 1、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首选的一种方案。
  如果与单位有协商的可能性,尽量去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无意在公司做下去的话,那么从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来说,留下这个员工其实也是有害无益的。   2、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通过这种方式离职的就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单位,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已经解除。
   之所以参加劳动,是为了获取能够支撑生活的工资,所以员工被公司有意扣除工资了就得积极为自己维权了,寒假工也不例外。  寒假工在春节期间付出的劳动成果得到的工资是平时的四倍,因此,若是涉及的金钱较多,而自己又无力解决的时候,建议可以找个律师争取得到帮助。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