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怎样申请医保定点机构
“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申请是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的,其中,申请定点的零售药店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达到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标准,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独立药店营业区使用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应至少有2名药学技术人员,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 另外,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申请定点单位,必须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首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全部
“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申请是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的,其中,申请定点的零售药店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达到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标准,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独立药店营业区使用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应至少有2名药学技术人员,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
另外,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申请定点单位,必须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首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等等。
然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住院医疗机构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验。审验合格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获得定点资格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报件名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
主管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20日
收费标准:这个你要咨询咨询,有的地方收有的不收
程序:提出申请--资格审查确认--发资格证书
材料: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或已经评审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药品经营品种、价格及上一年度业务收入情况
4。相关的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