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旅游广告属于虚假广告?
旅游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其中虚 假宣传的主要形式就是广告。虚假的旅游广告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 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旅游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服务 的实际质量不符,二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 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具体表 现为:(1)夸大失实的广告,一般是旅游提供者对自己提供的旅游服 务、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 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2)语言模糊,令人误解,此类广告内 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旅游提供者措词的技巧明示 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 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
(3)不公正的广告,通过诽镑、诋毁竞争对手 的旅游产品来宣传自己旅游的产品,此类广告的经营者不但违反了 《广告法》,而且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4)消息虚假的广告, 即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对于广告 真实性的最基本的要求。 由于虚假广告传递的是虚假的信息,会误导 消费者和使用者,一旦消费者接受了广告所传递的虚假信息,就会给 消费者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严重的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 害。
所以《广告法》中一再强调广告的真实性,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如 果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