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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泸州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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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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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在付清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三个月之内(以还款票据时间为计算依据)向公积金贷款办理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公积金中心贷款办理机构进行审查和审批;   3、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到房监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温馨提示:   1、借款人夫妻双方请携带好所提供资料的原件;   2、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银行最后一次还款本金余额,属第一套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值的70%,第二套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值的50%;   3、借款人接到受委托银行的通知,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请携带好夫妻双方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4、如有特殊原因一方不能前往可委托他人,但须提供公证书。
       5、婚姻证明如果丢失,可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民政局、档案局均可)。属调解或判决离婚的,请提供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复印件2份;丧偶的请附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2份。未婚包括从未结婚、离婚后未再婚、丧偶后未再婚三种情形。
     6、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利率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7、借款人首次归还贷款一年后,可申请每年一次从本人和配偶账户的上年度余额中提取不超过当年或提前还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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