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哪些材料?
1。《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申请人或配偶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5。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二张面签未婚声明。 离婚的需另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6。办理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经原贷款银行盖章或档案留存部门调档)...全部
1。《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申请人或配偶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5。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二张面签未婚声明。
离婚的需另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6。办理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经原贷款银行盖章或档案留存部门调档) ;
8。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原购房贷款余额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及申请转贷日前一年的还贷记录;
10。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包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个月内有效);
11。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12。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应反映最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13。公积金中心准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14。
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