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成都)
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二是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三是月租金超过职工家庭(含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四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市民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先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房备案手续,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完税手续,然后持相关资料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提取审核手续。针对办理租房合同备案和完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记者随后采访了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市城乡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市民需要到租住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局办...全部
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二是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三是月租金超过职工家庭(含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四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市民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先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房备案手续,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完税手续,然后持相关资料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提取审核手续。针对办理租房合同备案和完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记者随后采访了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市城乡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市民需要到租住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局办理租房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需准备以下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青羊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相关规定,计税公式为:个人出租房屋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举例说,如果每月租金为1000元,一年租金为12000元,则个人出租房屋应纳税额为:12000元×4%=480元。
市民报税时需要提交: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及《税(费、基金)纳税申报表》。
1、租房备案手续办理地点
(1)城区办理地点
锦江区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86763926)
青羊区房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87766561)
金牛区房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87572992)
武侯区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85447238)
成华区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84379804)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咨询电话:85339227)
(2)区(市)县办理地点为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
2、完税手续办理地点
市民可到成都公积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地税服务窗口,或者地税部门所属各税收代征点办理租房完税手续。
市民咨询租房提取政策,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319,或登录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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