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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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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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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   具体指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办法等。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和调查,通常来讲,应各自出示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
     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确保出卖人合法拥有房屋。     三、价款   价款中应约定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通常是一次性付款的,但也存在着出卖人在出卖房屋时,有部分银行贷款不能清偿的情况。由于办理过户时要求取消银行抵押,出卖人又无力清偿贷款,而要求买受人替他先行还清贷款的,应注意交易安全。
    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必须在房屋过户后贷款才能支付房款,这两种情况下,最好是由中介机构提供担保。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交接;办理房屋过户时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问题;交易税费、其他费用分摊责任。
  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税费的分担,通常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约定卖方净得款最为简洁。     五、违约责任:规定哪些是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规定免责条款;如有担保,应规定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通常情况是约定仲裁,这样可以保证争议的及时解决。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   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主要是约定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条件,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附件通常是约定房屋附属物的归属,列明随屋赠送的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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