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进入市场销售的行为,如何处罚呢?
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柜台销售、展销会经营销售食品的 监筲,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 行、展销会的举办者的食品安全职责作了规定。根据规定,集中交易 |丨/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人场食品经营 荇的许吋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 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 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 n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果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 m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违反有关规定,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 人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根据...全部
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柜台销售、展销会经营销售食品的 监筲,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 行、展销会的举办者的食品安全职责作了规定。根据规定,集中交易 |丨/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人场食品经营 荇的许吋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 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 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 n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果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 m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违反有关规定,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 人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 九卜条的规定,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处罚:(1)罚款。
根 据规定,应当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造成严重后果 的,责令停业,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