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从票据关系上来说,一经银行承兑后,付款人就是承兑银行。在票据上承兑行签章处有一段话“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在出票人签章处的一段话是“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
从上述话的差别来看,最终实际付款是银行,出票人只是付款的承诺。实际银行操作中,票据到期后无论是否收到托收凭证和票据要先将票据资金从客户保证金账户或存款账户足额转入应解汇款户(属银行的内部账户),待收到票据后再从该账户付款。
因此,托收凭证上的付款人应该是填写“承兑银行”而不是出票人,在实务中也是这样操作的。
。
二者均可填写!不是和稀泥,你可在以后试验。
应该填出票人,因为这是商业信用,银行只是代办而已。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凭证付款人应填出票人。出票人在银行开立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付款银行见票即付,如果出票人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或余额为零,付款银行将为其部分或全部先行垫付。不论收款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