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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要年底才盖好,开发商现在就叫交全部房款,是否正常?

房子要年底才盖好,开发商现在就叫交全部房款,是否正常?应得到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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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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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人如何维权之收房四步走规避购房风险 网易房产 查看北京房产部落 2004-09-30 10:07:55 来源: 北京日报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房屋交付是买房过程中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极易出现问题产生纠纷的环节。
  买房人怎样才能避免在房屋交付时出现的麻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内专家教您收房四步法。  第一步,看入住日期。看看开发商是否按时交房,如果延误了交房时间,看合同规定的赔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步,结算面积。面积结算是入住手续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项。一般期房在销售前,开发商会邀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施工图面积进行预测,这个面积就是期房的销售面积。而在工程完工后办理入住前,开发商还要请测绘单位对已完工的住宅楼进行实测。
    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就是开发商和买房人要进行面积结算的依据。购房人要牢记需按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的条款结算面积。第三步,根据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验收房屋,这是收房最关键的一步。
  也许在这之前,业主已经无数次来看过房子了,但最好还是与工程部工作人员一同验收房屋。  如果房子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是一致的,业主才可以在收房单子上签字。如果在验收的时候发现房屋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哪怕很小的问题,也一定要当场请施工单位及时维修,维修后再重新验收房屋。
  第四步,交纳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接下来的工作是交纳税费,包括物业管理费、供暖费以及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   对开发商在楼书、沙盘或是广告中承诺或描述的内容,一定要向开发商或销售人员进行核实,对于能够影响您作出购买决定的因素或内容需要坚持签入合同的补充协议之中,方能使该内容具备合同效力。
  李玲律师 。

2005-01-31

45 0
由于我国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共分两种,一个时期房,一个是现房.但是期房的价格开发企业就会优惠.现房的价格会高的.你自己可以拿主意呀.

2005-01-30

58 0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有异议可以商量啊。 如果开发商强迫买受人的意志,那意思表示不一致的话可以不签啊。 至于开发商的这一行为是否正常,因为民法有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我觉得很正常啊。
   你所要加以注意的是: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2005-01-30

34 0
按理说不正常,但是开发商往往就是这么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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