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户口、房产得问题[北方
既然你要求我回答,我就回答一下吧,至于是否准确,那只是我个人意见了,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强弩之末啊”。
因此,关于你户口事宜你最好咨询你目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关于房产问题咨询你父亲户口当地的房产局和村委会等相关部门。
根据你的问题及补充,以下是我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问题补充:
爸爸是嫁到北京的。。。。。。。 (入赘是吧)
1。父母离异,我被判给爸爸,爸爸是 非京的 农民户口,我的户口随妈妈是 北京非农户口!
2。 我户口现在在妈妈那上边,也不能分开么?
3。我只是想在我们的院子里盖房子,关键是不想和继母有联系
1。把生亲和我的户口分开,该怎么操作?
结婚,我是没戏了,妈妈结...全部
既然你要求我回答,我就回答一下吧,至于是否准确,那只是我个人意见了,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强弩之末啊”。
因此,关于你户口事宜你最好咨询你目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关于房产问题咨询你父亲户口当地的房产局和村委会等相关部门。
根据你的问题及补充,以下是我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问题补充:
爸爸是嫁到北京的。。。。。。。 (入赘是吧)
1。父母离异,我被判给爸爸,爸爸是 非京的 农民户口,我的户口随妈妈是 北京非农户口!
2。
我户口现在在妈妈那上边,也不能分开么?
3。我只是想在我们的院子里盖房子,关键是不想和继母有联系
1。把生亲和我的户口分开,该怎么操作?
结婚,我是没戏了,妈妈结婚也不会牵走的,老爸的房子也不敢轻易给我,他怕被驱逐出境!
你的问题应该是,能否把你的户口与生母的户口分开,而单独立户吧。
而你应该还想留着北京户口吧?
其实,如果你仅仅是想分户,那到简单了,直接去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就成。但是如果你的生母不肯怎么办呢??
参照1985 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移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虽然这个规定是针对离婚夫妇双方的,但是作为子女,因为你实际上已经判给父亲,所以你可参照上述规定,到派出所申请强制迁移你的户口。
但是个人认为你最好将户口与你母亲分开,而单独立户,即以你自己名义在北京立户。
自己单独立户该怎么操作呢??
具体如何办理,根据相关规定:
(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必须另有住房可申请分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房屋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单位、居(村)委会证明。
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分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股当场予以办理。并按规定交纳《户口簿》工本费。
你说你结婚不可能,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其实结婚分户是最简单的办法,但是如果你实在有难言之隐的话,那也有办法。
那就是你按揭贷款买房,或者在北京找个单位提供公有住房的、单位自管房的。根据相关政策,同城市内户口迁移,新立户情况的相关政策原文如下,“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也就是说,除了单位房、公有房外,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情况下,一样可以通过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单独立户。
2。把老爸的户口转到北京,该怎么操作?
老爸都52岁了,身体又不好,没任何收入,没任何福利,我真的承受不起呀。。。。。
其实这一问题,你可以直接去北京市当地的派出所咨询。
据我所知,根据北京市相关法规:
北京市常住居民(你父亲符合要求),现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可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不必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但是,办理其他户口事项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需出示以下证明: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结婚迁入的提供《结婚证》 4、迁入人(16周岁以上)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纸黑白大头标准照片。
5、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 7、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8、对本市居民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应查验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
当然这是法律上的规定,我个人意见,按照实践中的操作,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购买北京的房产,就可以直接办理户口迁移。
但是根据你父亲的情况估计要在北京置业尚属困难。你如果可以在北京置业,包括按揭房,也可以你的户口名义将你父亲户口转到北京。
具体的操作,你最好在询问北京当地派出所户籍股的民警后再做决定。
3。我想盖属于自己的房子,该怎么操作?
听说需要盖房批示和财产公证什么的,都不懂呀我。。。
关于你在农村即你父亲户口所在地盖房事宜,你可以参考你父亲所在的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具体的名字应该是《***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相关的文件。
其实你可以直接去你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房产局、县土地资源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咨询。这个其实各个地方的操作标准不一致,我无法给你较详细的回答。
但是我可以这样跟你说,因为国家对农村宅基地问题管理的比较严格,加上去年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宅基地流转及盖房许可等各方面问题都面临着考验,你现在以北京非农户口购置宅基地或在你父亲的宅基地上建房的可能性是不大的,甚至说是不可能的。
除非你将北京户口转移到你父亲户口上,你愿意这样做的话倒是有可能的。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因此你父亲是有建造权的,不过建房还是要有盖房申请并经过集体同意,因为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
所以如果你想建房,最好以你父亲名义。最后再让你父亲写遗嘱将房屋给你。这个问题下面详细讲。
4。让继母(包括子女)不能占到我的便宜,利用法律最大利益的保护我!
继母,很想留她的小女在身边,我真的很怕有法律纠纷,想提前做好一切防范准备!
因为协议的事情,弄的他们都快烦死了,我也怕了。
。。。。
怎么样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你呢??
首先你应该要明白,你继母及其子女也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国家对继子女同等于生子女,作为配偶当然有继承权。
如果你不想有太多的纠纷直接的办法就是让你父亲写遗嘱让你继承该农村房屋的使用权。
这点上我支持狼兄的观点,我详细叙述一下。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因此,你让你父亲直接写遗嘱将该房屋所有权给你,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地随房转”的道理自然转到你名下,但是如果你户口没有落户在农村,那么你没有权利盖新房的。
当然,作为人性化的考虑(毕竟我们是中国人,道德思维大于法性)。我希望你还是主动和你继母协商解决问题,毕竟你父亲的下半生还要她的扶持,你作为儿女不可能常伴身边,考虑一下她的感受吧,毕竟人与人是相互的,别让人说你是白眼狼或者不孝。
但是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你继母态度恶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话,你该怎么办呢?
根据2004年8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相关参考:
1、关于1、2两个问题中涉及的关于北京户口相关规定,参考:
2、关于3、4问题请参考我的开放词典
(农村宅基地问题)
最后,请尊重知识产权,如果你认为我的答案满意即可以采纳,如果不满意请不要随便丢弃。
如没有本人许可,请勿转链接本人答案,此乃本人辛苦结果,望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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