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什么条件购买经济
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根据厦门市经济适用房配售办法,要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两个以上(含两个)厦门岛内城镇常住户口(不含蓝印户口、岛外户口及农户)、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自然家庭(夫妻及直系亲属组成的家庭); 2、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人户口入厦三年以上。 交表前一年内在本市迁移过户口的,必须提供户口原址及现址的房屋证明材料; 3、家庭上年度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申请人在申购时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 如果您家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 提醒您注意的是,除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全部
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根据厦门市经济适用房配售办法,要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两个以上(含两个)厦门岛内城镇常住户口(不含蓝印户口、岛外户口及农户)、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自然家庭(夫妻及直系亲属组成的家庭); 2、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人户口入厦三年以上。
交表前一年内在本市迁移过户口的,必须提供户口原址及现址的房屋证明材料; 3、家庭上年度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申请人在申购时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
如果您家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
提醒您注意的是,除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外,“无房户”还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⑴以使用中的办公室、招待所、旅社、堆放货物的仓库、营业性场所作为宿舍的; ⑵长期挂户于亲朋家中,而在其他地点寄居或在外租房、借私房、农房、外单位公房的; ⑶非亲属关系二人以上共住一间房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