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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9 13:18:03
《决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预算制度改革重点在三个方面:
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 如果预算以平衡状态为重点,那么每年财政收入就必须完成预算安排,否则就会造成...[展开]
《决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预算制度改革重点在三个方面:
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
如果预算以平衡状态为重点,那么每年财政收入就必须完成预算安排,否则就会造成赤字扩大。 这样一来,客观上容易带来预算执行的“顺周期”问题,当经济比较热的时候,完成收入任务比较容易,财税部门会倾向于少收点,民间的钱越多,经济就会越热;当经济比较冷的时候,完成任务不容易,财税部门为了完成任务就倾向于多收,民间的钱少了,经济就会更冷。
因此,《决定》明确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在预算审批以支出为重点后,税收就不再是任务,而是预期,财政收入依法征收,该收多少就收多少,这是一项重大的机制变化。
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年度预算审核重点由收支平衡转到支出政策上,收入预算从任务改为预期,预算确定的收支平衡状态在执行中有可能被打破。为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就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方面是建立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另一方面是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的机制,对一些重大项目不能一年一定政策,要有长远考虑,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三是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现在的预算公开更多的是财政收支情况的报账,简单公开账目。以后预算要更多强调公开支出政策,预算公开除了“报账”以外,要让大家更多知道是怎样一种支出政策,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关于房产税,楼继伟表示,根据全会要求,深化税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推进消费税的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将一些资源类产品和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等等。
同时,三中全会还提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一方面对自然资源要素征收,要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大收入分配调节,更好地体现公平。
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清费立税,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
关于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楼继伟表示,在事权划分中,首先明确哪些是中央事权并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哪些是地方事权并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哪些是中央委托地方事权、中央相应承担支出责任,哪些是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相应明确各自支出责任。
当前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这种格局造成目前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地方实际支出占到85%。 这说明很多该中央管的事情中央没有直接管理,委托给了地方去做,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地方提出要求,客观上会不同程度地干预地方事权,地方往往也没有动力做好不适于地方承担的事项,造成行政效率偏低。
今后,要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要求,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和管理效率,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度加强中央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减少委托事务。
《决定》同时提出,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在这一基础上,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支出责任,使得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事项获得规范,总体上将大量减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对地方的干预,有利于促进市场统一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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